使用线性复制工具,您可以从选定的起点开始,对选中对象进行线性复制。
使用该工具,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:
切换至工具组件选项卡,选择线性复制工具:
- 如需从自定义位置复制组件,请确认(左上角属性面板中的)拾取起点选项已勾选。如果希望原对象保留在复制结果中并与其他副本对齐,点击复选框或按下空格键取消勾选该选项。
- 点击选中组件。如果已启用拾取起点,CET会提示点击确定复制的起始位置。
- 移动光标,并通过绿色属性面板设置布置参数。属性面板包含以下选项:
- 数量:图纸中需要生成的副本总数量。
- 总长度:全部副本排布所占的总距离,从第一个对象的起始位置到最后一个副本的结束位置。
- 角度:复制排布直线的角度。可使用方向键锁定 0°、90°、180° 或 270° 角度。
- 堆叠角度:组件沿 Z 轴堆叠时的角度。90 度代表副本垂直向上依次叠放;270 度代表副本垂直向下依次排布。
- 副本旋转:开启后可让各个副本沿复制排布线进行旋转。
- 层叠旋转:勾选该复选框,旋转角度会累加到各个副本上。
- 间隙:副本之间的间距,需配合间隙类型一同使用。
间隙类型:可选择以下模式:
- 边缘至边缘:各个副本边缘之间的距离。
- 对下一个:从一个对象的起点到下一个新副本起点的距离。
- 总长度:从第一个对象起点到第二个副本终点的距离。
边缘至边缘 对下一个 总长度 留意参数的锁定与解锁状态。修改某一项数值时,如果和之前锁定的参数产生冲突,可能会解锁其他参数。- 锁定轴间隙:取消勾选(默认状态)时,副本之间的间隙沿复制排布直线进行测量;勾选后,间隙将按照最近的 X/Y 坐标轴方向进行测量。
- 保留标高:勾选该复选框,后续副本将沿用参考对象的高度。
- 单击鼠标或按下回车键完成布置。
- 按下 Esc 键或将光标移到绘图区域外,退出该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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